法制網訊 記者 馬岳君 見習記者 王志堂 工資被拖欠,本可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、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合法途徑追索。但太原人文某卻以爬弔塔威脅的極端手段維權,因涉嫌破壞生產經營,褐藻糖膠近日,文某被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  經查,今年43歲的文某以其哥哥在工地上打工時受傷為由房屋二胎,爬上小店區濱河東路某建築工地高達100多米的塔弔,以死要挾,向施工單位索要工資和賠償共計30萬元。但由於無法確認其哥哥是因工受傷,且索賠金額與實際傷情差距太大,故一時無法達成調解協議。公安、消防、街辦、急救近五十餘人守在工地進行調解、救援。經過努力,當日下午,施工方與文某的哥哥達成了9萬元的賠償意向,但文某當即拒絕,執意要求賠償30萬元。經過民警30多個小時的耐心勸解,最終成功將文某勸下塔弔。鑒於文某的要求超出合理範圍,其過激行為浪費公共資源,使施工方長時間不能正常施工,造成10萬餘元的經濟損失,社會影響惡劣且已構成犯罪,為警方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對文某予以刑事拘留。現該已被執行逮捕。  (原標題:太原一農民工親屬違法討薪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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